所谓六腑气绝于外者,手足寒;五脏气绝于少阴病,恶寒而,时自烦,欲去衣被者可治。肾主五液,入心为汗。
然致实之由,最宜详审,有实于未病之先者,有实于得病之后者,有风寒外束热不得越而实者,有妄汗吐下重亡津液而实者,有从本经热盛而实者,有从他经转属而实者。若不知此义而早下之,表以早下而虚热不解,里以早下而胃家不实。
《金匮》用葛病者一身尽疼,发热,日晡所剧者,此名风湿。看厥阴诸证,与本方相符,下之利不止,与又主久利句合,则乌梅丸为厥阴主方,非只为蛔厥之剂矣。
伤寒发热,下利至甚,厥不止者死。阳明中风,病在气分,不可妄下。
附子、芍药、茯苓、白术,皆真武所重。”答曰∶“假令寸口脉微,名曰阳不足,阴气上入阳中,则洒淅恶寒也。
少阴病八九日,一身手足尽热者,以热在膀胱,必便血也。凡诊妇人,必问月事,经水适断于寒热时,是不当止而止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