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计划分配电力和电量,不得超计划使用电力和电量。(一)在岸滩采用不正当的稀释、渗透方式排放有毒、有害废水的。
(三)设置、变更或者撤销分道通航制。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,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责令其纠正,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、停业整顿、吊销《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》。
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,应当进行健康检查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收押。(二)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。
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。(二)向海域排放含高、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。
第十六条 发现或者收听到民用航空器遇到紧急情况的单位或者个人,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地区管理局搜寻援救协调中心。第七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根据不同情况,单处或者并处警告、责令退还非法所筹股款、没收非法所得、罚款。